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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预告|2020年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来源:乐居买房2020-01-02 16:46:39

  乐居买房讯  2020年1月,南宁计划出让地块6宗,出让土地面积约为244150.5㎡(约366.225亩),计划出让地块起始总价为262310.535万元(约26.23亿元)。从区域来看,1月挂牌地块中,其中3宗地位于五象新区,2宗位于兴宁区,1宗位于高新区。

  值得注意的是,1月挂牌地块中,有两宗地块采用限地价、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挂牌方式出让,是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相邻的GC2019-138地块和GC2019-139地块。

  以下是完整的1月土拍日历:

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其中,1月2日,位于综合保税区利华路北面、丰华路西面GC2019-134地块已成功出让,被南宁广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总价8790.5297万元,单价279万元/亩,楼面价2092.50元/㎡摘得。该地块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60米。零售商业用地占比10%,其余为商务设施用地。

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其余即将出让的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GC2019-133地块位于兴宁区厢竹路以南、建兴路以东,出让总面积为67419.97平方米(折合101.13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宗地号为450102002003GB00042,出让面积为14628.65平方米(约合21.943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地块二:宗地号为450102002003GB00043,出让面积为52791.32平方米(约合79.18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规划设计条件为:

  地块一:容积率>3.0且≤3.5,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10%-20%,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

  地块二:容积率>3.0且≤3.5(其中住宅容积率≤1.05),计容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占25%-30%,商务建筑面积比例占5%-10%,其余为零售商业。建筑密度≥35%且≤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其中住宅建筑限高≤80米)。

  须在地块二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用房。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063)规定执行。

  地块一起始价为人民币700万元/亩(折合楼面价3000元/平方米);地块二起始价为人民币796万元/亩(折合楼面价为3411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按不少于起始总价20%计为人民币15700万元,其中地块一竞买保证金为3100万元,地块二竞买保证金为12600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和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采用挂牌公开出让方式,两宗地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两宗地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两宗地进行有效报价,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建设要求

  (一)地块二的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产权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其中包括广西林业产品科技研发与成果展示交易中心500平方米及中国-东盟林产品展示交易中心300平方米),自持时间等同土地出让年限,期间不得对外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二)竞得人应无偿提供不多于项目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地下建筑面积)10%的产业用房作为高峰林场自持物业。

  (三)竞得人须于成交当场与兴宁区政府签订《450102002003GB00042、450102002003GB00043 宗地项目投资建设履约监管协议书》、与自治区高峰林场签订的《CR0101201900029地块产业用房建设履约协议书》并执行相关约定事宜。

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GC2019-138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宗地号为450108001211GB00583(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1900088号),实际出让面积为28465.00平方米(折合42.69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地块规划容积率为>2.0且≤2.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8%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社区居家养老用房需按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需设置农贸超市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于一、二层;项目沿北侧布局的建筑(含住宅)应按公建化风貌设计,项目的建筑布局需参照玉洞大道(机场第二高速出口—城市快速路)城市设计(修编)D-6-03地块进行设计。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169]、《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169]的有关规定执行。

  GC2019-138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12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申请人须承诺如竞得本地块后六个月内出资购买43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无偿移交给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后方可参加报名。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限地价、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地块限定最高地价1600万元/亩。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600万元/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1600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挂牌价格1600万元/亩且投报配购指标面积数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购指标面积不少于15亩,每次投报须为5亩的整数倍。

  竞得人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26万元/亩核算总金额,且须在出让结果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对应面积核算的总金额在自治区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平台上完成购买并无偿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优先购买邕宁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其次是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其中之一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得人可以自行购买后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也可委托南宁市政府代购,原则上购买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数量不得低于购买指标量的60%,逾期未购买或未委托代购的,收回竞得土地使用权。具体购买和移交事宜由竞得人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商议。

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GC2019-139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宗地号为450108001211GB00584(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37979.49平方米(折合56.969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规划容积率为>1.5且≤2.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8%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为南侧临水系0-60米进深区域建筑限高≤24米,60-120米进深区域建筑限高≤40米,其余建筑≤60米(其中建筑容量的10%可突破限高,突破幅度为20%);社区居家养老用房需按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项目的建筑布局需参照玉洞大道(机场第二高速出口—城市快速路)城市设计(修编)D-7-01地块进行设计。

  位于GC2019-139地块东南角的450108001211GB00585宗地(地块二)为地块一配建幼儿园用地,划拨给GC2019-139地块的土地竞得人,实际用地面积为8460.29平方米(折合12.690亩),土地批准用途为教育用地。规划容积率为≥0.65且≤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须配建12班幼儿园,建设标准需满足《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要求,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建成后的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该土地竞得人承担,具体移交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

  上述两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170]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170]的有关规定执行。

  GC2019-13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255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申请人须承诺如竞得本地块后六个月内出资购买57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无偿移交给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后方可参加报名。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限地价、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地块限定最高地价1320万元/亩。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320万元/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1320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挂牌价格1320万元/亩且投报配购指标面积数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购指标面积不少于15亩,每次投报须为5亩的整数倍。

  竞得人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26万元/亩核算总金额,且须在出让结果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对应面积核算的总金额在自治区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平台上完成购买并无偿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优先购买邕宁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其次是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其中之一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得人可以自行购买后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也可委托南宁市政府代购,原则上购买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数量不得低于购买指标量的60%,逾期未购买或未委托代购的,收回竞得土地使用权。具体购买和移交事宜由竞得人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商议。

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GC2019-141地块位于南宁高新区罗文大道东、西侧,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11201900049,由两宗地组成,总出让用地面积为63540.19平方米(折合95.31亩),其中:

  450107000000GB00055宗地,出让面积为44078.11平方米(折合66.117亩),土地批准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450107010012GB00159宗地,出让面积为19462.08平方米(折合29.193亩),土地批准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主要规划设计要求:450107000000GB00055宗地,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的比例为>3%且≤5%,其余为城镇住宅。

  450107010012GB00159宗地,容积率>2.0且≤3.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的比例为>5%且≤10%,其余为城镇住宅。

  450107000000GB00055宗地须配建一所24班的幼儿园,不在出让范围内,用地面积不少于11996.08平方米 ,建筑面积不少于9596平方米,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建筑密度>25%且≤30%、绿化率≥3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要求均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9-201)和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房开发意见书[2019]21号)规定执行。

  450107000000GB00055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0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30万元。

  450107010012GB00159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5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30万元。

  二、主要建设要求

  (一)土地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在罗文大道以西,环城高速以东,南宁市卫生学校以南,鹏飞路以东,大学西路以北的范围内提供套内建筑面积共约18300平方米的临时过渡周转房作为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罗文村民委员会拆迁安置户和安置人口的临时过渡周转房。

  (二)土地竞得人须在450107010012GB00159宗地或450107000000GB00055宗地内预留32套商品房(共3328平方米),用于安置居住在罗文村的非农户。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竞买申请人须具备南宁市2013年至2018年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公告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土地熟化人资格。并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土地熟化人书面证明文件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公开出让方式,两宗地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两宗地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两宗地进行有效报价。

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GC2019-143地块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东侧、规划12路北侧,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01201900002;宗地号:450102101201GB00094;站点号:NE27P;实际出让面积2652.06平方米(折合3.978亩);土地批准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 。其他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SZ20190001)的规定执行。

  GC2019-143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8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网上自行下载模板并打印填写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1117室或南宁市星湖路39-20号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置有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或取得市级商务部门出具该站点的预核准文件。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月南宁将出让366.225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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