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关于【承诺缩水】,开发商前期为了买房,承诺一些好处,送车位、免交一定期限物业费等,但后期又不能如期履行,如何避免承诺口说无凭?
首先,这些承诺的内容对于购房者而言是影响其是否决定购房的重要因素,属于购房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可要求开放商将这些承诺内容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具体约定在购房合同中,或让开发商(前期物业公司)出具书面的承诺函,作为合同的书面附件存在。
其次,注意保留证据,例如开发商的宣传图册、沙盘照片、跟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对于那些对购房具有重要影响的宣传广告,即便没有最终写到合同当中,法律也认为属于合同内容的,开发商事后不兑现,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最后,实务中,开发商往往不会把承诺的内容在合同中写明或出示正式的书面文件进行承诺,而购房者很多时候也没法拿到足够的证据,这时维权就会遇到困难。所以,还是衷心提醒大家,不要仅仅根据一些宣传资料、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就信以为真,只要没有合同约定或者开发商出具的正式书面文件,仍然有无法兑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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