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实施,新政实施后,大家都很想了解住房公积金的便民利民政策都有哪些?缴存、提取、贷款政策都有哪些变化?针对这些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Q:如何理解“住房按揭贷款本金总额与购房首付款之和超过购房时的房屋价值的,超出部分不可办理还贷提取。住房价值以在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价格或增值税发票显示的房屋价格确定”?
A:举例说明,张三购房时在住建部门提交的材料、增值税发票及住建部门的房产交易登记记录中,房屋总价为80万元,银行贷款时抵押物价值为120万元,贷款金额80万元。申请还贷提取时,房屋价值应按80万元确定。
Q:夫妻二人各有一笔住房按揭贷款,能否以各自的贷款分别申请还贷提取?
A: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只可选择同一笔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例:张三、李四各自有一笔住房按揭贷款,两人于2022年5月结婚,婚后以家庭为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笔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还贷提取。特别提示,缴存职工有上述情况的,应及时在婚前办理相应提取业务,提取婚前的可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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