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在“十三五”期间,全区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老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备。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出台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57.26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至2710元。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制度。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床位(含旅居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27.2万张;建成100个县级及以上示范性养老院、10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1179家,床位总数达9.2万张;建成农村幸福院等基层互助型养老设施近1万个;获评“中国长寿之乡”数量超过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
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健全。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大幅增加,全区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34家。全区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比例为87.77%;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为40%;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3%。
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老年文化不断繁荣,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日益活跃,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更加完善,老年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广大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形式参与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以及“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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