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0月28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下发《关于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相关权益保障的通知》,内容显示,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落户、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
一方面,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子女,可在入学当年按有关规定享有就近入学的权益。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另一方面,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按《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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