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1月1日,乐居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官微获悉,近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减轻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能力,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开展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
对冲还贷就是用公积金个人账户来扣公积金贷的月供。对冲还贷不仅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申请,参与共同还款的非借款人也可以申请。
简而言之,参与还款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也能帮着对冲还贷。
对于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还有这些条件:
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状态为非冻结状态。
申请人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先办理账户转移合并。
若申请人为夫妻关系,只能就同一笔公积金贷款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铁路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要在铁路中心申请。
关于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管理规定还有这些相关的解读:
01什么情况下
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一)申请贷款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贷款发放后于第一个还款日开始每月自动对冲。
(二)偿还贷款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贷款发放后,申请人可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审批通过后于下一个还款日开始每月自动对冲。如在还款日当天办理的,审批通过后于下个月的还款日开始每月自动对冲。
(三)提前还款时办理对冲提前还贷业务。申请人在申请提前还款业务时,可办理对冲提前还贷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审批通过后当日自动对冲。如在还款日当天办理的,审批通过后于第二天自动对冲。
02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
扣款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月还款应按以下顺序依次执行扣款,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往下顺延:
(一)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三)参与共同还款的非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四)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账户;
(五)上述扣款顺序执行完后仍有未还月还款额的,按逾期处理。
03什么情况下非借款人
可以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参与共同还款的非借款人,可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参与共同还款的非借款人包括借款人的配偶、直系亲属。
04如何停止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申请人办理停止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需签订《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解除协议》,并通过微信个人网厅线上办理或持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现场办理。如有参与共同还款的非借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能单独办理停止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05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
是否无需再关注自己的还款账户
对冲还贷业务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的补充方式,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保持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还款银行账户资金余额的持续关注,以避免发生贷款逾期。
如对冲还贷未成功,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及时通过其他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未采取其他方式还款的,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贷款逾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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