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0月15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南宁市2020年第一百零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公告显示,将出让位于位于良庆区良兴路以北GC2020-107地块,用于安置房建设,实际出让总面积55946.02平方米(折合83.919亩)。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1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
容积率为>3.5且≤4.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内局部建筑高度(不超过地块内建筑总量的10%)可按不超过20%控制),北侧沿良庆河侧第一排塔楼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须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须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须配建安置物业且拿地9个月内开工建设
(一)安置物业主要建设标准
竞得人需提供不少于68000㎡的计容安置物业建筑面积,安置人数不少于80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48000㎡,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安置住宅和安置商业均由政府按4969元/㎡出资回购;另须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680个,并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
(二)安置项目其他约定要求
1.竞得人须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17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2.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
(三)安置房单体建设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标准,装饰装修标准按《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南建村(2009)3号]执行,公共区域包括大堂、门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
(四)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文件执行。
(五)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明确建设的内容、标准、时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建设要求,协议书的履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同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安置协议》。竞得人须按照上述《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04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041],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0〕18号)等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六)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中用于安置的部分须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全部竣工验收,并先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建设,且在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
限最高地价1600万元/亩,竞增加安置指标和产权移交安置住房
GC2020-107地块采取 “限地价,竞增加安置指标和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挂牌交易方式于11月13日公开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68万元/亩,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万元/亩。
(一)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土地最高限价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当挂牌价格等于土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增加安置指标,按投报增加安置指标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加安置指标的竞争幅度为每次2个或2个的整数倍,最后一次竞争幅度经计算为1个(本期安置用地在安置800人的基础上,可竞争的增加安置指标为95个)。(注:每个安置指标包含住宅60平方米、商铺25平方米(其中,产业商铺15平方米、物业商铺5平方米、配套公益项目用房5平方米)+人均安置机动车停车位0.85个)。
(三)当竞增加安置指标达到可竞争的增加安置指标95个后,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面积,按投报安置住房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不得少于120㎡,每次投报面积须为60㎡的整数倍。
周边在售楼盘多参考价13000元/㎡
从地块的位置看,地块周边交通路网发达,良庆大道、那黄大道、 五象大道、玉洞大道等,且靠近在建的地铁4号线良庆大桥南站,出行极为便利。不过,目前周边在售项目有龙光玖誉湖·庆湖、盛邦珑悦、客天下幸福荟、阳光城大唐·檀境、光明城市等楼盘,购房者可选择的楼盘多。区域内楼盘参与价在13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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