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退款、价外收费、无预售证销售、装修减配、虚假宣传等。其中,房地产捆绑销售车位是消费者强烈投诉的焦点,今年以来也有大量投诉。消费者反映,一些楼盘直接或变相要求缴纳所谓的车位诚意金和团购费,不买车位不能购房。
有鉴于此,乐居有幸的邀请到了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文鳐地产律师团队负责人王俊珑律师,针对购房网友比较关心的问题,将给与一些专业建议和解答。
网友热点关注问题:开发商不按照规定日期交房,且一延再延,并没有给业主承诺任何赔偿责任,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俊珑律师解答:
首先,对于开发商存在拖延交房的违约行为,业主可以先将“及时交付房屋并依约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诉求及时反馈给开发商(建议书面形式,并明确其逾期不作答复和处理的,则将通过联合其他业主集体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以此方式向开发商进行施压);
其次,若其逾期未作答复和处理的,则建议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送《律师函》,函中要求其就何时交房进行明确答复及就逾期交房行为提出处理方案,逾期不作答复亦不提出处理方案的,则将通过联合其他业主集体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并就其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诉讼成本、对其企业信誉影响及将鼓动大量业主集体联合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等进行告知;
最后,若向开发商发送《律师函》后仍无任何回音的,则建议业主通过提起集体诉讼的方式进行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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