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2018年1月至今,南宁12315接到反映房地产行业问题2700多件,主要反映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按承诺退款、价外收费、无预售证销售、装修减配、虚假宣传等。其中,房地产捆绑销售车位是消费者强烈投诉的焦点,今年以来也有大量投诉。消费者反映,一些楼盘直接或变相要求缴纳所谓的车位诚意金和团购费,不买车位不能购房。
有鉴于此,乐居有幸的邀请到了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文鳐地产律师团队负责人王俊珑律师,针对购房网友比较关心的问题,将给与一些专业建议和解答。
网友热点关注问题:开发商交房后却迟迟不办理房产证导致业主无法落户读书,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逾期办理产权证)
王俊珑律师解答: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现象比较普遍。业主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首先寻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去主张权利
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约定优先于法定。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首先应根据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况来处理。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弄清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
业主在主张权利时必须弄清楚开发商不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不是由于开发商的过错导致逾期办理房产证,实践中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业主的诉讼请求。
(三)及时主张权利,同时注意保留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的证据,避免超出诉讼时效。
业主在主张权利时,要注意保留自己曾经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如通过律师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开发商发出《律师催告函》就是一个不错的固定证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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