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宁市司法局举行《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修改草案)》专家论证会,邀请立法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以及企业代表对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提出意见建议。
在条例修改草案稿中,明确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包括“三街两巷”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蒲庙老街历史文化街区、陈东村历史文化街区、宾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雁江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以及经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其他街区。
条例修改草案稿中提出,将给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条例修改草案稿增加了对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确定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预先保护措施的规定,以此减少准保护对象被破坏的可能。
条例修改草案稿中明确了相关职责,包括对历史建筑日常管理、维护修缮以及安全防护;转让、出租历史建筑时,告知受让人、承租人、使用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保持历史建筑原建筑立面、结构体系、色调色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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