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2月28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南宁市450103004006GB00406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预公告,拟于近期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450103004006GB00406宗地,地块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以南、汇歌路以西,10604.87平方米(折合15.907亩)。
土地批准用途: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2.0且≤4.0,建筑密度>25%且≤5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且建(构)筑物最高点海拔高度不超过会展中心朱瑾花厅最高点海拔高度(朱瑾花厅最高点海拔高度为169.931米)。
主要建设要求
(一)450103004006GB00406宗地须按四星级或以上旅游饭店建设,同时须在酒店开业满一年后30天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四星级或以上星级评定申请,并在提交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成功创建国家四星级或以上旅游饭店。并同时将成功创建国家四星级或以上旅游饭店证明材料提交市自然资源局。如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四星级或以上旅游饭店创建并将证明材料提交市自然资源局的,需按旅馆用地与国家四星级或以上旅游饭店用地市场评估价格差额补缴地价款(评估时点以青秀区政府出具履约认定结果时间为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本项目建筑产权面积须由竞得人100%自持并运营管理(持有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竞得人不得将酒店进行销售或抵押,不得引入个人投资者进行变相销售。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