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南宁讯 6月10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第三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GC2022-034地块位于江南区壮大道东侧、亭洪路北侧,宗地号为450105002001GB00111,实际出让面积为34574.06平方米(折合51.86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GC2022-034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20万元/亩,起始楼面价为2516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400万元,竞买人须具备南宁市2021年度或2021年相邻年度中,南宁市公开征集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公告项目任意一个项目的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地块将于7月14日挂牌出让。
容积率>2.5且≤3.1,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2%,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32%,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
主要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本地块内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预留安置房,预留用于安置五一中路片区站城一体化综合改造项目的被征收人。预留安置房设计户型以一房二厅、二房二厅、三房二厅为主,具体户型、面积按照被征收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预留安置房的回购价格,由江南区人民政府组织土地竞得人对单一房源回购价格进行谈判确定,回购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地块出让之日时同区位、同地段在售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分类评估价格。预留安置房按一般商品房毛坯标准交付,且须与本地块首期住宅同步交付。预留安置房的预留期自达到交付标准之日起算,预留期为6个月。 竞得人须在预留期内按江南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为五一中路片区站城一体化综合改造项目提供安置房并交付使用。预留期结束后剩余未用于安置的房源,竞得人可向江南区人民政府提出解除预留申请,江南区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确认解除预留,解除预留后的安置房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二)竞得人在本地块与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轨道站点间的规划预留立交控制带及绿化附属用地范围内建设一处绿化公园,绿化公园由竞得人出资建设。配建的绿化公园位于壮锦大道东侧、亭洪路北侧,用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总投资不低于1600万元。
(三)本项目配建一处15班幼儿园,位于本地块西侧,需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约72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580平方米,并与市政道路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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