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0月28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南宁市中心城区高新片区LW-02(西明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维护方案》主要内容的公示,将在西明江旁新增一居住用地,并配有中小学用地和商业用地,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27日。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维护范围及主要维护内容
(一)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范围共分为三个区域,涉及两个街区:区域1相思湖西片区LW-02单元01街区,即学苑路、鹏飞路、大学西路及规划道路的围合区域;区域2位于LW-02单元03街区,即03-12地块部分区域;区域3位于LW-02单元01街区,即01-11地块部分区域(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主要维护内容
为适应城市发展建设的用地需求,加快落实相思湖西片区的城市建设和社区发展,优化片区用地功能,促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拟对LW-02单元局部地块开展维护。本次维护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控规LW-02-01-05和LW-02-01-07地块合并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
将位于学苑路、鹏飞路、大学西路及规划道路的围合区域的原教育科研用地LW-02-01-05及商业用地LW-02-01-07地块(共26.69公顷),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LW-02-01-05a、中小学用地LW-02-01-05b和服务设施用地LW-02-01-05c。调整后,LW-02-01-05a地块容积率≤2.6,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54m,绿地率≥35%;LW-02-01-05b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28%,建筑高度≤30m,绿地率≥35%;LW-02-01-05c地块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5%。
2.将原控规LW-02-03-12拆分为公园绿地和商业用地
将位于邕隆路与罗文大道交汇处的公园绿地LW-02-03-12其中的2.28公顷调整为商业用地LW-02-03-12b,其他部分维持原公园绿地性质,编号为LW-02-03-12a。LW-02-03-12a地块维持原指标;LW-02-03-12b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0m,绿地率≥30%。
3.原控规LW-02-01-11拆分为公园绿地和环卫设施用地
将位于大学西路与罗文大道交汇处的公园绿地LW-02-01-11其中的约0.56公顷调整为环卫设施用地,作为垃圾中转站建设用地,地块编号为LW-02-01-11a;原地块其余部分维持原控规指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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